广州女主持人遇害案:凶手只带走1060港币,却留下大量昂贵物品

来源:网络人气:698更新:2021-09-11 20:54:09

1998年12月30日上午7时许,新年前的最后一天,保姆如常前来搞卫生。结果走进客厅,却看见了让她骇然失声的一幕:陈旭然和衣仰面倒在木地板上,面色发青。保姆连喊数声,都不见陈有一丝反应,遂打电话通知陈旭然的姐姐。陈姐匆匆赶来,一探妹妹的鼻子,却发现已经没了呼吸。

急忙拨打110报警,广州警方赶赴现场勘察后,发现陈旭然已经死去多时。脖子上满是青紫色的扼痕,胸部有血迹,现场还捡到一把沾有血迹的刀。显然,她并非意外或自然身亡,而是他杀。陈旭然当时是著名的主持人,她生于1968年,广东肇庆人。17岁从广州旅游职业中学毕业,后考入广东电视台社教部,先后主持过多个栏目。

不光长相清纯可人,主持能力也很不错,曾多次得到国家级和省级奖励。并凭借优秀的工作能力,成为广东省最年轻的女制片人,然而就是这么个被羊城市民所熟悉的名牌节目主持人就这样一朝魂断。“2.30陈旭然之死”一案的消息传出后,就像平地上的一声炸雷,引起了广东广播电视传媒界、演艺界以及广州社会的轰动。

并引发了社会上的种种猜测和许多传言,那么究竟是谁杀了她?又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要说陈旭然的死还真是有些奇怪,她的豪宅达180多平方米,布置得十分雅致。并未发现物品被翻动,保险柜里有十万多元现金分文未取,桌子上摆的两台移动电话、两部高级照相机、手表也的都价值不菲。

凶手唯一带走的,只是陈旭然的钱包,里面大概只剩1060港币。如果凶手是为财,为何满屋子的昂贵物品不拿,单单拿走了钱包?为调查出凶手,警方对现场及陈旭然住处附近进行了仔细的搜索,经法医鉴定。陈旭然生前可能还与歹徒进行过激烈的搏斗,并使他也受了伤,现场留有两种不同的血迹。

且根据鉴定来看,死亡时间应该就是当日凌晨2时左右,陈卧室窗口空调机位有男人脚印。大厦天台的消防水龙带被人扯开过,推测,凶手可能是从大厦顶上攀水带从陈的卧室内洗手间气窗处进屋行凶。本来这栋高级住宅的保安堪称严密,小区每层楼都有保安值班,还应该装有闭路电视监控。

遗憾的是闭路电视监控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使用,警方无法从其中得到任何线索,只能从现场勘查以及技术分析。在一段时间的核查后,最终查到了来自湖北的打工者丁国礼身上,此人曾在天成大厦内打过工,后来被“炒”掉。警方在两个星期的伏击后,将丁国礼抓捕,他对作案经过供认不讳。

被开除之后,丁国礼坐吃山空,这才起了盗窃的歹心。之前在天成大厦工作,他知道这儿住的人那都是有钱人,且自己对天成大厦比较了解。于是选择在这儿下手,他当时从天成大厦顶层进入陈旭然的房间,起初只是打算盗窃。不料陈旭然还没睡,一进去就被发现了,两人遂打斗起来。丁国礼先将陈旭然扼昏过去,接着在房内找财物,还没找多久。

陈旭然苏醒过来,继续抵抗,厮打过程中曾大叫救命。或许是睡得太沉,又或许是房子太大,住在另一房间的保姆并未听到。结果丁国礼慌乱之下将陈旭然扼死,眼看杀了人,他慌张之下只拿了仅有千元的钱包出逃。也许他根本不想害死陈旭然,可不管起因如何,陈旭然死亡的结果已经造成。

他涉嫌盗窃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有条文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条文严重包含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另外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死刑,丁国礼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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